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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推进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税收创新举措

推进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税收创新举措

湘税发〔2021〕21号
2021-01-01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实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地位更加巩固,经济总量占全国的比重进一步提高,科教实力显著增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 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金融服务“三高四新”战略若干政策措施》
    保障政策性资金供给,督促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落实先进制造业、科技行业等领域信贷增长计划。
  •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印发《推进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税收创新举措》
    聚焦“三高四新”战略,全面落实普惠性税费政策,支持实体经济、科技创新、开放发展等产业性政策,以及与自贸试验区关联较大的区域性政策。
  • 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试行)》
    自贸试验区应当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充分发挥“一带一部”区位优势,落实“一产业、一园区、一走廊”核心功能定位,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关键领域创新能力和水平,形成中非经贸合作新路径新机制,建成贸易投资便利、产业布局优化、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质量自由贸易试验区。
  • 《关于加快推进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郴州片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积极开展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案例评选。对评选为全省首创并被国家复制推广的经验案例,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每项给予500万元奖励,用于奖励有功人员和单位。
  •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在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放权赋权简化审批的通知》
    进一步梳理放权赋权事项,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进一步加强工作对接。推动构建长江经济带和粤港澳大湾区沿线自贸试验区材料互认、数据共享、执法互动、结果互用,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
  •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推进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任务分工方案》
    组织全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平等对待所有市场主体,公平公正开展执法,对新出台的各类政策措施严格把关,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 《郴州市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向中国(湖南)自贸试验区郴州片区、湘南国际物流园集聚,对新入驻经省级或市级商务部门认定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或已被评定的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跨境电商企业(含设立全资子公司),实际租赁面积(办公、仓储等场所)100平方米以上,且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达到10万美元的,给予每家30%的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时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开办费补贴。
  • 湖南省司法厅印发《关于为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
    从制约法律服务湖南自贸区建设的瓶颈问题和关键环节入手,用创新发展的理念,大胆试、大胆闯,强化理念创新、政策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拓展法律服务新领域,探索法律服务新模式。
  • 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放权赋权极简审批的通知》
    全链条放权赋能,全领域极简审批,全覆盖“一件事一次办”,全方位配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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